今天早上,福委會發了一封信,說明八八水災重創南台灣,希望同仁踴躍捐款。公司代收捐款,並開立收據讓大家明年報稅,可上系統登記捐款金額,從下月薪資扣款。

以上,都還很正常。

重頭戲來了,噹噹噹噹,信上註明,捐款以為單位!!!

發這封信的人是頭殼壞了嗎?還是太好野人?

雖然看到南部淹成這樣我也很同情,我也想幫助受災戶,但不表示我喜歡被強迫一旦要捐,就要捐上萬。捐款是看個人心意,不是每個人都有能力捐這麼大筆金額。

後來,大概是沒什麼人可以這樣一擲千金吧(大家也是勒緊褲帶在過生活的呀~),福委會取消了"以萬為單位"的限制。

只是,我再也不想捐款給公司做宣傳。敝公司愛康員工之凱也不是第一次了,去年福委會未知會員工就把端午禮金捐給四川地震災區,被大眾褒揚有企業責任;這次,不想看到自己捐了錢,然後新聞大大寫著XX公司拿了多少錢出來賑災。那是員工的心意,不是公司掏的腰包。

所以呢,我決定把我的錢交給家扶中心和世界展望會,希望災區的同胞們可以快快重新建立家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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